遙路草長

After night comes day.

朱白|末路狂花

——「我是比较危险的花,末路中的优雅。」


* 第一人称意识流
* 不上升


后文:《浮生若水》



第一眼见到哥哥,就觉得他真是好看。刀削斧凿,宜古宜今,不沾人间烟火的美。尤其那一双黑白分明桃花眼,像池深不见底的潭水,看久了能在里头溺死。

好看的人不说话,更似天上谪仙。那池潭水波澜不惊,偶然沸腾,回神就灭顶也未可知。

但我偏偏是不怕死的那个,偏要去惹,也不管一只凡胎肉身惹不惹得起。



我有时回想起和他的第一场戏,忍不住都要莞尔,我却从未再跟他提过。

那场戏是在沈巍家,赵云澜受伤,沈巍要替他的手臂上药。我原本还在筹谋该怎么让冰山美人雪融成河,就被命运和导演连手安排得明明白白。认真的?一开始就这么刺激?这样好吗?

我瘫进一张折迭椅,台本搁在腿上,瞥见他在一旁闭目凝神,颇有种专业的认分。再回头想想,反正我不是一个人,索性顺其自然。

不过,后来事实证明,这样效果更好。

摄像机静静运转着。没有人说话。

他的眼神突然掺进一种渊远流长的侵略性。他坐下,将领带塞入衬衫,旋开药罐子,在手里抹匀了,拉过我的手臂,不轻不重地搓揉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一丝尴尬飘扬在空气中,竟差点化作一股真情实感的暧昧。

那红花油冰凉刺辣,混着他掌心的体温,交汇成一种难以言说的温度。

他左手的指腹有薄薄的粗茧。他的指甲很短,像是经常咬过。他看上去是瘦,但从浆白的衬衫底下隐隐能透出相当结实的肌肉。他脸上的妆没能遮住他晕红的耳根和颈子。他整齐的短发往两侧梳开,露出光洁白皙的额头。他的鼻梁略长,直上眉心,薄唇末梢微微上扬,随时挂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他的眼眸低垂,极其专注在手中的工作上,那密密的睫毛,像是两排毛刷子,再差一步就要搧到镜片,长得不象话。

帅,那是真的帅。君子端方,眉目清朗。

是很英气的好看,却不引人遐思。

我突然臂上一酸,不禁抽了一声,别过头闭上眼,作势在忍痛。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脸红了,总之心跳是真的快,一阵一阵的,在胸口骚动。

他抬眼朝我睇来,那眸中似有暖意,嘴里念的台词:我轻点儿。

场边工作人员吃瓜群众,无一不笑得意味深长。

我手被他反扣,挣脱不了,也于理不合,只能硬生生将头扭了回来。才刚说没有旖旎幻想,突然间,自己不知为何不好意思了起来。

导演喊了CUT,我脸还温温的烫着。

男人啊,终究颜控无药医。



我总将这种不作死会死的性格归咎于白羊座的天性,在动脑之前就先动手。我的字典里似乎没有学乖二字,从小到大,身边的大人都宠我,同学都喜欢我,我即便不用使出浑身解数,也有自信能让那朵高岭之花下凡来。何况他的目光并不冷漠,我轻易看破那安静的表象,只不过是他不知所措的伪装。

我明目张胆搅乱他一池古井无波,到后来我甚至什么也不用做,他就会主动过来我这里。带我去吃早餐,叮嘱我发烧胃痛吃药看病,半夜硬撑着找我对早已熟练的台词,陪我玩幼儿园小班都不屑再玩的幼稚游戏,整具铠甲全都卸掉,我在闹,他在笑。

我还得意洋洋地以为他宠我喜欢我就和其他人一样,忘了他同样也是白羊座,即使我们乍看之下多么极端,当两个灵魂极其类似,相知相遇的时候,你知道你根本连问都不必问。

那段拍戏的日子,我与他对看了不知道有几千几万次。我时常觉得眼神这种东西更偏向是触觉,尤其是他的眼神。

在读小说的时候,我一直总难以想象,在沈巍那彷若千重大山般沉重的爱情底下,赵云澜究竟该如何抵受那样的重量,而不化成一滩支离破碎的血肉。

而他演的沈巍,和小说里写的不一样,他也和沈巍不一样。他一不病娇二没心计,他是真真正正的单纯干净,像个漂亮优雅的娃娃。但只要摄像镜头一开,就能发出万丈光芒,宛如神灵附身。他会彻底出让他的躯体,给那些翩翩少年,愁肠恨肚,边塞刀影剑气罡风。朱一龙在戏里灿若星光,却始终没有姓名。

但沈巍毕竟不同。

沈巍找了赵云澜一万年,他的目光好比寒冰烈火,追随赵云澜历经百转轮回。死死生生,生生死死,千山万水,沧海桑田。也只有赵云澜,他以昆仑君大荒山圣的神魂,才得以不假思索地扛起那样厚重的深情。

但我就只是我,只有一具血肉之躯。

朱一龙变成了沈巍。他们共享一副皮相,里面的内在已然尽数粉碎。那道承载万世的炽热依恋,透过摄像机,不知早已被释成几分之一的稀薄。真正的赵云澜,从来都只存在文字里,那双眼睛于是只有我一人亲眼见过,是那样地滚烫,彷佛是要脱光我的衣服,烧穿我的肌肤,都还不够,还要腐蚀我的皮肉,灼得我全身的骨骼一吋一吋地钝痛。

那双既是沈巍的眼睛,同时也是朱一龙的眼睛。



所以才说我犯贱,惹不起还偏要去惹。杀青那天夜里,我还是忍不住去敲了他的房门,明知早已无戏可对,他还是让我进去,用双手而不是用眼睛剥光了我的衣服,代替戏里那名隐忍万年的男人,在我身上狠狠宣泄了不可告人的渴求。我不后悔,我说不定也需要这样崩坏一次,犯贱也犯得潇洒,我们共同制造一场夏日烟火,炸得淋漓尽致,粉身碎骨,我们在黑暗中手忙脚乱地拥抱彼此,用不带意义的啃噬,在对方的身体种下一簇簇纷飞灿烂的花朵。

我从喉间喊出我从来不知道我能够发出的那种声音,他将它们一口接着一口吞了下去,没狠心到让我破裂的自我洒落一地。



那天白天,他先是送了我一盆花,再拿手掌托了托我下巴的胡荏。那盆向日葵后来死了,有生命的东西当然都会死。我剃了胡子,进入下一个剧组。合作的女演员有一次即兴把头靠在我肩上,被我一把推开了,她哇哇地喊着委屈,我说我跟你什么关系呀,在学校你要那样靠着我。况且天气又热。

我心虚,不知是否还有别人会联想起我和他那场在车子后座里的戏,那时候我也是像那样噔地一下靠上他的肩膀,他也把我推开了。我不甘心,心一横又靠了上去。这一次他没有再推开我,还扶着我的脑袋,像捧着易碎物一样小心翼翼。我心里忍不住闪过四个字:逢场作戏。

但我们就是演员,人生里大半时间都是戏。青岛的秋天当然是比上海的夏天凉爽,欲盖弥彰的我大声嚷嚷,理直气壮,但我根本不晓得我究竟为什么要说热。

冬天来了,我和他在录音室再度见面,我没看过他冬天的样子,他和我不约而同戴了黑色的帽子,他一样是那副疏淡清冷的模样。若不是他眼底流光温软,几乎就要显得有点寡情。冬天其实更衬他气质,但一摘下眼镜,我简直就要认不出来,他和沈巍竟然会是同一个人。

我那天笑得像个傻子,估计他也觉得我少了胡子很奇怪,我们礼貌而亲切地互动,工作场合,谁也没有想要提起那天发生的事,何况我们早都已经变成另外一个陌生人,再去纠结那些细节,也不会再有多大的区别。

其实他送我向日葵的原因,我根本不必费心去猜。在他眼中,我或许就像是那向阳而生的花,只在烈日下昂首,整张脸永远都是欢快朝气的颜色。但我看过向日葵阴天的样子,一整排齐刷刷的低落,彷佛完全丧失了所有求生的意志。那时候还没有人说我像玫瑰花,更没有人在谈论什么玫瑰花刺。我只知道向日葵死去那天,我意外地伤心,明知是必然的结局,却好像随之送走了一部分极为重要的自己。即便曾经再怎样灿烂夺目,张扬怒放,终究抵挡不住时间的摆弄,而我恨透了这样的无能为力。



发布会又是在夏天,我送给他一束棒棒糖花,好看,好吃,还不会死。他抽了一根放我嘴里,我配合着凑了过去。又是久别重逢,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和他之间大写的生疏。主持人大概是嫌我们还不够尴尬,主办单位也跟着搞事情,台下观众没看出什么不对,那一张一张小脸兴奋得就像婚礼宾客一样,比当事人还幸福洋溢。结束后,我站在外头,那些女孩子们把我团团围住,我远远看见他走来,拨开人群要给他让道,结果他轻轻巧巧回眸一笑又腾云驾雾而去,留我一人在原地,恨不得现在没人看得见我,还以为自己算是敬业演员,怎么这时候就这么控制不住表情,零落得那么难堪,活像是被丢下的小媳妇。

晚上直播间,他一进来就来揉我肩膀,软软糯糯地怪我怎么没等他。我没有回头,戴着耳机装听不见,但他的每一根手指都像是直接搔在我光裸的皮肤上。我咬牙忍着,专心致志地在虚拟的战场冲锋陷阵。

我其实是不敢回头,他的声音已经暗示他的表情该会有多温柔,我双手还鼓咚咚敲打着键盘,一边拔枪一边想的是这个人到底是何方妖魔,他到底都对我做了些什么,究竟为何他轻轻一个挑眉一道鼻息一个起立坐下都能勾得我魂飞魄散。我拿闪光弹闪他,故意跑去撞他,结果他全都柔情似水地承受,一样是我在闹,他在笑,倒像是他容我一身任性,全网上直播看我们打情骂俏。



我气不过。就你长得好看吗?就你一个人情深似海?你怎么看我我就看回去,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回去。我没有告诉过他,惹了我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我能做朵玫瑰花,扎得你麻痒难耐,凭什么就我一个人要拚命闪躲你的眼睛,害怕你那一池井水,看着看着,就真的要变成瀚海汪洋。

我是爱上你了,最好你就不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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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美得冒泡的 Tiffany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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